金蕾因借用他人证券账户买卖股票被深圳证监局监管谈话
财中社10月18日电根据深圳证监局在2024年10月18日发布的公告,金蕾因在2010年12月至2017年4月期间借用他人证券账户买卖股票,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》第四十三条及《证券公司合规管理试行规定》相关条款,受到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。
此次监管措施的决定依据《证券公司合规管理试行规定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,金蕾需在指定日期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深圳证监局接受谈话。公告中提到,如对该措施不服,金蕾可以在收到决定书后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但复议与诉讼期间,该监管措施将继续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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